張貼日期: 2021-03-22 09:57:47 點閱:999
◎億豐.粘銘獎助學金
一、資格限制:本校學生,併具備下列(一)之基本要件與(二)a 或 b之傑出表現得以申請。
(一)須符合的申請基本條件(1或2具一即可;3為必備資格)
1、經鄉、鎮、市地方政府以上單位開具之清寒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或其家境清寒,經導師證明者。
3、品德端正、敬業樂群,無不良行為紀錄者。
(二)學業進步/表現傑出者( a或b具一即可)
a、前一學期學業(智育)排名達班排名之前50%者;或學業成績明顯進步,請舉列具體成績表現。
b、特殊才藝、技能、體育等表現傑出,舉列具事實或競賽成績。
二、申請期限:
110年3月30日止
三、應備文件、資料(第1項必備,2、3項擇一,4、5項擇一)
1、申請書
2、學業成績證明(加蓋教務處章)或明顯進步之成績證明。
3、技藝表現傑出之事實證明(獎狀)。
4、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證明)、
5、特殊境遇或導師檢附說明之文件。
四、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檔或至教務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