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專區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4-20 16:30:17 點閱:436
一、資格限制:下列資格擇一
1、急難戶:凡設籍於轄區內,且於前半年內家庭遭受變故者。
2、單親家庭。
3、低收入戶:以鹿港鎮、福興鄉、彰化市公所列冊就讀子女。
4、家中成員患有重病或多重障礙者,致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
註:2年內曾提報過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
二、申請期限:
110年4月30日止
三、應備資料、文件
1、導師訪視表
四、請至教務處辦理
五、書面資料(需蓋學校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