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5-18 17:42:18 點閱:267
一、因應教育部宣布110年5月19日至110年5月28日全國高中以下學生改為在家學習,本校擬自辦「幸福餐券」事宜,補助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用。
二、依據縣政府110年5月18日第11004369號行政公告辦理。
三、凡本校110年寒假期間曾申請幸福餐券之一、二、三年級學生,均有資格請領。
四、申請者請於110年5月19上午10點起親自至福興國中學務處簽領。
五、本次幸福餐券合作店家僅限7--11超商金福興分店。
六、防疫期間,進入校園務必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