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5-28 11:35:08 點閱:17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6583號函辦理。 二、該處為說明民法對於未成年保護相關法律效果,並提醒家長因應科技發展,及早與兒童溝通,降低過度消費之風險,亦應適時檢視新興科技或服務之安全性,故以兒童及少年收看直播以留言+1購買商品、擅自購買線上遊戲點數、未得授權使用家長信用卡或/及透過電信帳單付款等案例報導「兒童常見消費爭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