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8-30 14:49:50 點閱: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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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茂慈善與教育基金公益信託專戶
清寒助學金申請辦法
家庭狀況 (二擇一) |
1.低收入戶證明 |
2.導師證明確實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或負擔家計者因病重 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等情形),致求學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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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標準 |
表現良好,未受記過懲處(含警告)之處份 |
品德端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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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上學期之申請不適用一年級剛入學新生及已畢業之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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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學校統一辦理,不接受學生個別申請 |
需備文件 |
1.申請書一份 2.低收證明或導師證明(事實陳述即可) 3.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確認無記過懲處、品性良好) 4.戶口名簿影本 |
(1).清寒助學金申請表填寫(如附件一)
(2)導師簽章
(3)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110/09/01~11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