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1-22 10:14:19 點閱:192
1. 當天取餐時間為10:30~18:30,不得跨日取餐,若疫情升溫則依照縣府最新公告為準
2. 每日取餐後請將店家給的購買明細黏貼於"幸福餐券日誌",開學時連同未使用之餘券一併繳回學務處
3. 家長可代為取餐但請餐券上記得簽名.
4. 各家可兌換額度不同,請參考領券注意事項.取餐須包含主食不得只換取飲料或零食
5. 餐券僅限彰化縣內使用,不得跨縣市使用.
6.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撥打學校電話04-7772009轉1350 找黃老師,或逕洽縣府教育處04-7112175轉48 找陳老師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