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7-04 08:11:06 點閱:187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教育處111年6月29日府教體字第1110240423號函辦理。
二.暑假期間,福興國中提醒每位學生及家長,審慎選擇出遊及交友情形,並留意陌生人給物品.
三.文宣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