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5-07 08:55:30 點閱:353
為防範學生溺水事件發生,每年5月份為各校水域安全宣導月,就戶外活動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
(一)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先應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教育部體育署「四不要」提醒:1、不要逞強: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不要逞強。
2、不要去危險水域:不要去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
3、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
4、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二) 提供學生及家長水域安全宣導資訊,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並教導學生「水中自救4招」、「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與「防溺十招」等觀念,確實將水域安全資訊傳達給學生,以減少溺水事件發生。
相關連結如下:
水中自救4招
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
防溺十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