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9-26 14:22:59 點閱:321
111學年度(上) 億豐.粘銘獎助學金 申請辦法
基本條件 |
必備要件 |
品德端正、敬業樂群,無不良行為紀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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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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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件 |
優良條件 二擇一 |
學業進步 |
前一學期學業(智育)排名達班排名之前50%者; 學業成績明顯進步,請舉列具體成績表現。 <七年級可附小學六年級成績單> |
表現傑出者 |
特殊才藝、技能、體育等表現傑出,舉列具事實或競賽成績。 <七年級可附小學六年級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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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110年9月28日(星期三)截止
1、申請書(如附件)
擇一 |
2、學業成績證明(加蓋教務處章)或明顯進步之成績證明。
3、技藝表現傑出之事實證明(獎狀)。
擇一 |
4、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證明)、
5、特殊境遇或導師檢附說明之文件。
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 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