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1-23 13:44:09 點閱:345
一、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新臺幣3.5萬元/年、高中全面免學費等措施,基於政府學雜費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學生若同時具有各類就學費用減免辦法或其他部會助學補助等方案之資格,得依當事人意願自行擇一擇優辦理學雜費補助。
二、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私立大學每學期35800元、公立高中每學期3800元、私立高中每學期13500元、公立高職每學期3200元、私立高職每學期18900元。
三、同仁可擇一擇優申請補助。
例如:公立高中教育部學費全免6240元,子女教育補助費公立高中3800元,教育部補助較優,免申請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私立大學教育部學費減免17500元,子女教育補助費私立大學35800元,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較優,得通知學校不申請教育部補助,向本室申請子女教育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