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9-26 08:34:25 點閱:274
◎財團法人雄和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一、資格限制:
1、未受領其他獎學金(每校三名)
2、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分以上
3、受獎學生家庭清寒證明,如村、里、鄰長、導師證明
4、受獎學生本次得獎主要值得獎勵之事蹟,附文說明
二、申請期限:
校內:108年10月06日止
單位:108年10月18日止
三、應備資料、文件
1、申請書
2、上學年成績單
3、清寒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村、里、鄰長、導師證明)
4、導師推薦表(值得獎勵之事蹟)
四、請至教務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