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8-25 16:22:52 點閱:1011
彰化縣福興國中 Covid19校園防疫措施及注意事項
110.08.23訂定
110.10.12修正
110.10.25修正
110.11.01修正
111.01.10修正
111.02.10修正
111.03.01修正
111.04.18修正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警戒,並依據110.08.17教育部公布「110學年度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開學前準備」防疫管理指引,及教育部110.10.18修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0.10.28中央防疫指揮中心公告之防疫措施鬆綁;111.01.09中央防疫指揮中心公告之防疫措施修正;111.03.01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110026633號號函,111.04.18本校防疫會議決議:本校配合辦理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一、定期召開防疫小組會議,研議校園防疫措施,加強物資盤點並落實防疫相關執行作為。
二、校園管制措施如下:
(一)校園出入口管制,來賓、家長及訪客經學校認定有入校必要者,採實聯制、體溫量測及全程佩戴口罩,如有發燒者禁止入校。外聘授課講師須出示疫苗接種或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入校。
(二)具有 COVID-19 感染風險者、發燒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確實落實「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
(三)全校師生除用餐及飲水外,全程佩戴口罩。
(四)暫停外借場地給校外單位。
三、每日進行校園清潔消毒工作並保持通風,學生班級每日執行環境清潔消毒,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可用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為2-3次,其重點包含校(園)內廁所、樓梯扶手、飲水機(僅供裝水用不得以口就飲)等,並加強經常接觸之門把、桌(椅)面、電燈開關、麥克風、電腦鍵盤、滑鼠等教學設備消毒工作,並落實教室及各學習場域定期清潔消毒注意事項。
四、學生持續落實每日體溫測量,上學出門前、到校入班時、下午上課前測量體溫及雙手消毒,並登記於班級體溫檢測紀錄表;教職員工也須每日量測體溫並做紀錄,以利統整回報。
五、加強每位教職員及學生衛生觀念,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和口罩;各班教室及洗手台均備有酒精、肥皂、漂白水,加強宣導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六、教學活動規範:
(一)學生班級教室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落實課堂點名。(包含兩班三組、社團課)
(二)教師授課,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且無呼吸道相關症狀,得不佩戴口罩,惟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三)學校體育課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從事運動時,如師生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得不佩戴口罩(不特定對象係指校內學生與工作人員等以外之人員),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四)師生進行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锞程及教學活動,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並加強環境消毒。
(五) 學生上課使用之設備器材,避免共用,班級輪替使用前後徹底進行消毒清潔工作。
七、用餐規範:
(一)班級安排固定人員執行配膳(打菜)作業,配膳過程不說話、不嬉戲等措施。
(二)用餐前均以酒精消毒或肥皂洗手。
(三)用餐於個人座位食用,用餐需使用隔板,不交談。
(四)每次用餐完畢後,落實桌面及環境整理消毒工作。
八、學校辦理集會活動(含課程、活動及訓練等),應採實聯制、體溫量測、全程佩戴口罩及環境清消,並維持社交距離。
九、教職員生在校期間出現發燒(耳溫≧38˚C/額溫≧37.5˚C)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須立刻向健康中心通報,先安排安置於單獨空間。
十、學務處衛生組加強宣導防疫與衛教資訊,檢查校園防疫物資使用情況、適時補充,並將最新疫情資訊即時公告於學校首頁,請隨時留意。
十一、全校教職員生若有健康狀況需要諮詢,請電洽健康中心護理師,電話04-7772009#1330。
十二、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學生,學校立即通知教育處及衛生局,並於24小時內通報至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
十三、本防疫措施及注意事項經防疫小組會議決議,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業務單位得隨時滾動式修正相關因應措施作為,並仍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指引或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