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資訊組長 張貼至 2025-05-11止
張貼日期: 2025-04-11 15:29:01 點閱:2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030號函辦理。
二、該計畫工作重點如下:
(一)國小將媒體素養教育列入校訂課程,國中則採融入領域或校訂課程辦理。
(二)每學年應至少擇一個年級,實施至少4節課,3年內發展媒體素養課程地圖;第4年起至少二個年級實施媒體素養課程。
(三)第1年至少設計教案2份,每份教案至少實施2節課;第2年及第3年應針對不同年級校訂課程開發至少可實施4節課之課程模組。
(四)第4年起進行跨校課程推展,結合有意實施媒體素養教育之學校(得跨縣市)至少1校,共同組成跨校社群,並結合地方政府相關教師增能計畫,辦理至少1次校際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活動、公開觀課或成果發表等活動。
(五)連續實施本計畫達3年且達到評核指標者,由教育部國教署授予媒體素養教育基地學校專屬銜牌。
(六)所開發之教材教案,經教育部國教署審查通過者,次年計畫額外補助教學材料費,每校最高新臺幣1萬元。
三、其他細節請參閱附件計畫書PDF檔(例如須辦理成果發表等),新進學校須一次申請3年,每年補助30萬元(其中資本門最多10萬),補助支用項目請參閱計畫。
四、檢陳計畫書格式1份,本縣除寶山國小外,其餘學校欲申請,請勾選新辦學校。請填妥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各1份,於114年5月9日前將核章後正本免備文寄達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30號 縣網中心收,逾期未送件視為無需求。
五、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專案助理陳小姐或藍小姐,電話:(02)3366-3366轉5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