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公告專區 / 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1-10-27 08:31:20 點閱:194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19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影本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10月22日彰衛稽字第1100059698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依「高感染風險場域」及「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場域」之權責場域執行及管理公告之防疫措施,如有查獲違規事項本府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