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11-23 16:00:21 點閱:208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嘉義縣政府、嘉義市政府、雲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新竹市政府、新竹縣政府、苗栗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宜蘭縣政府、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教育協會
三、協辦單位:各場次協辦學校、全國家長教育協會各縣市分會、全國多元入學改革聯盟
參、實施對象:
一、以國中新生家長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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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學生家長、教育工作者及一般社會大眾。
肆、實施方式及內容:
一、針對實施對象,辦理國中新生家長宣導說明會。
二、講座內容,將就國中校園的生活學習、課程教學學習評量與教育會考,以及生涯適性輔導等加以介紹,並針對親師合作與親子溝通相關知能進行分享,最後進行家長座談。
三、校園生活學習等內容,聘請資深學校行政代表擔任講座,國中教育會考等內容,聘請師大心測中心測驗專家擔任講師,親師合作與親子溝通聘請專家學者或資深家長代表擔任。
四、以15個招生區為單位各辦理1場為原則,惟因應特殊區域家長之需求得增辦場次,依區域之不同每場次原則各邀約200人至2,000人與會,邀請關心之學生家長、教育工作者及一般社會大眾參加。
五、說明會宣導內容、時間及方式採取一致方式為原則,惟偏遠及特殊地區,得參酌地方教育主管機構之意見,及本會以往辦理此類宣導說明會之經驗進行微調。
六、說明會所需文宣資料,除請教育部提供相關宣導品之外,並由主辦單位編印『家長宣導手冊』。
七、為瞭解與會人員對於本項活動辦理,以及各項教育議題之意見,說明會辦理同時,得進行問卷調查。
八、各場次說明會之辦理時間、地點、主持人、主講人等如附表1。
九、各場次說明會進行程序如附表2。
陸、預期成效:
期使與會之學生家長及社會大眾,能充分瞭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實施,推動親師合作並達成有效學習、友善校園以及教育出品學兼具優秀下一代的目標。
柒、檢討報告:各場次說明會辦理結束,由主辦單位就整體實施成效,提出活動成果報告及相關檢討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