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1-06 17:16:05 點閱:380
壹、 主旨:為鼓勵本縣 國 民 中小學優秀畢業生,肯定學生學習表現,並注重多元價值,培養其健全人格及優良學風,特訂定本計畫。
貳、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參、 給獎對象:彰化縣各 國 民 中小學之應屆畢業生
肆、 獎項 與 各校推薦 遴選資格
一、 學習優質 獎
(一) 名額:畢業班每班一名。
(二) 評定 項目 :畢業 生 學業 成績 各班 最佳者。
二、 修 德 善 行 獎
遴選資格
:敬師孝親、助人義行 與品德實踐 方面有 具體表現 者, 且 能 服務奉獻、足堪表率,具體事蹟者 須有佐證資料 並檢附師長推薦表 。
三、 人 文 藝 術 獎
遴選資格:
依 據附件 一 表列 之競賽項目 於 藝術 與 人文 領域 音樂、美術及表演等 方面 曾獲 官方主辦 國際或 全國性 之 個人項目 成績排名前六名者。
註: 1. 國中部分 3 人(含)以下;國小部分 6 人(含)以下比照個人項目 辦理 。
2. 辦理 國小採計五、六年級 。
3 須有佐證資料 。
四、 體育 競優 獎
遴選資格:參加
國際性賽事或 全國 民 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全國性或台灣區各單項運動錦標賽(該錦標賽以教育指定升學輔導錦標賽或中華民國單項運動協會主辦並經
全國體育行政主管機關核准之比賽為限 ,競賽項目可參考附件一 )獲得 個人項目比賽成績前六名者 或創新大會 紀錄者、
彰化縣全縣運動會及全縣中等學校暨國小聯合運動會創新大會紀錄者。
註:
1. 徑賽、游泳、球類、跆拳道、柔道等項以實際出場人數參加決賽之44人人以下以下(含單、雙之比賽),均比照個人項目辦理。(含單、雙之比賽),均比照個人項目辦理。55人以上人以上(含團體賽)出場參加決賽之項目視同團體項目。(含團體賽)出場參加決賽之項目視同團體項目。
2.2.國小採計五、六年級。國小採計五、六年級。
3.3.須須附附競賽規程及得獎獎狀競賽規程及得獎獎狀。。
五、 技技藝藝金金手手獎獎
遴選資格:
遴選資格:榮獲本縣各類技藝競賽第一名成績者、全國技藝教育績優人榮獲本縣各類技藝競賽第一名成績者、全國技藝教育績優人員員學生組獎項學生組獎項或全國技能競賽或全國技能競賽決賽成績前六名者決賽成績前六名者。。
六、 逆境奮發逆境奮發獎獎
遴選資格
遴選資格::
(一))榮獲總統教育獎榮獲總統教育獎。。
(二)於逆境逆境中中((家境家境貧困、身心貧困、身心障礙障礙……等等))且在且在各領域學習各領域學習((體育運動、體育運動、藝文、技藝及其他藝文、技藝及其他各項各項競賽競賽方面方面獲本縣辦理之各項競賽獲本縣辦理之各項競賽個人項目個人項目前前三名成績者三名成績者。。
註:
1.1.國小採計五、六年級。國小採計五、六年級。
2.2.須須檢具相關證明或具體事實檢具相關證明或具體事實及師長推薦表及師長推薦表等相關佐證資料等相關佐證資料。。
33..家境貧困係指領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特殊情形家境貧困係指領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特殊情形並並經評審認可經評審認可值得值得獎勵者。獎勵者。
44..身心障礙係指領取身心障礙證明、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身心障礙係指領取身心障礙證明、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之鑑定證明或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輔導會核發之鑑定證明或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認個案。認個案。
七、 科科學學創意獎創意獎
遴選資格:
遴選資格:榮獲附件一表列之任一競賽個人項目前六名成績者。榮獲附件一表列之任一競賽個人項目前六名成績者。
註:註:1.1.國中部分國中部分33人(含)以下;國小部分人(含)以下;國小部分66人(人(含)以下比照個人項含)以下比照個人項目辦理。目辦理。
2.2.辦理國小採計五、六年級。辦理國小採計五、六年級。
3.3.須有佐證資料。須有佐證資料。
八、 文學文學創作創作獎獎
遴選資格:
遴選資格:榮獲全國語文競賽或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榮獲全國語文競賽或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等官方主辦國際或等官方主辦國際或全國性比賽之全國性比賽之個人項目前六名成績者。個人項目前六名成績者。
註:註:1.1.國中部分國中部分33人(含)以下;國小部分人(含)以下;國小部分66人(含)以下比照個人項人(含)以下比照個人項目辦理。目辦理。
2.2.辦理國小採計五、六年級。辦理國小採計五、六年級。
3.3.須有佐證資料。須有佐證資料。
伍、 各類獎項各類獎項推薦推薦
縣長獎各獎項之推薦
縣長獎各獎項之推薦由由學校各處室學校各處室或導師推薦,提交學校縣長獎審查委員或導師推薦,提交學校縣長獎審查委員會審查會審查通過後通過後,上傳本府縣長獎審查網站,由,上傳本府縣長獎審查網站,由本府教育本府教育處複審處複審。。
陸、 獎項之審議獎項之審議
一、 各校應「訂定縣長獎審查評選辦法」及組織「各校應「訂定縣長獎審查評選辦法」及組織「縣長獎審查委員會」負責縣長獎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業務。審查業務。
二、 各校各校「縣長獎審查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委員由教師會(或教師)「縣長獎審查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委員由教師會(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相關領域教師及行政人員代表擔任之代表、家長會代表、相關領域教師及行政人員代表擔任之,,且相關審議且相關審議紀錄應留存一年紀錄應留存一年備查備查。。
三、 複審複審委員會委員會依本依本計畫計畫以本府教育處處長為召集人以本府教育處處長為召集人,由本府教育處各科、,由本府教育處各科、退休校長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退休校長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四、 遴選委員應以公平、公正、公開及利益迴避原則辦理遴選相關事宜。遴選委員應以公平、公正、公開及利益迴避原則辦理遴選相關事宜。
柒、 頒獎頒獎
各校受獎學生由本府統一頒發獎狀、獎品;
各校受獎學生由本府統一頒發獎狀、獎品;表揚事宜表揚事宜另依本府表揚實施計另依本府表揚實施計畫辦理。畫辦理。
捌、 本計畫呈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各校得依本計畫自訂作業計畫實施本計畫呈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各校得依本計畫自訂作業計畫實施之。之。
玖、
玖、注意事注意事項:項:
一、 受獎者只能選擇一項獎項受獎,不得兼領其他獎項。受獎者只能選擇一項獎項受獎,不得兼領其他獎項。
二、 各校將通過學校縣長獎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名單及相關佐證資料,上傳各校將通過學校縣長獎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名單及相關佐證資料,上傳縣長獎審查網站,並依規定提報至本府教育處複審。縣長獎審查網站,並依規定提報至本府教育處複審。
三、 提報縣府之提報縣府之相關相關證明資料,以證明資料,以pdfpdf格式上傳。格式上傳。
四、 各校將縣長獎審查網站之推薦表列印並逐級核章,各校將縣長獎審查網站之推薦表列印並逐級核章,將推薦表轉為電子檔將推薦表轉為電子檔後上傳到填報網站後上傳到填報網站,證明文件請留校備查。,證明文件請留校備查。
五、 倘獎項未列名次者,請提列特優及優等等第並依據複審委員會討論決議倘獎項未列名次者,請提列特優及優等等第並依據複審委員會討論決議之。之。
六、 國際性賽事給獎資格以教育部公告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國際性賽事給獎資格以教育部公告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額比序——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附件二附件二))」為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