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訊息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6-30 13:42:45 點閱:576
修正「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名稱並修正為「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90083385B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