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8-26 13:37:53 點閱:973
109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09學年度國中工讀助學金
一、資格限制:
1、本校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得申請本項工讀助學金。
2、本學年(109)工讀時數須滿50小時,並由學校自訂工讀範圍及內容彙整記錄。
3、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申請期限:
校內:109年09月14日
三、應備文件、資料
1、申請書
2、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3、成績單影本
4、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
四、學年結束後,將記錄表、心得報告於110年6月底前寄回基金會存查。
五、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檔或至教務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