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9-11 17:40:14 點閱:197
◎109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一、資格限制:
1、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申請期限:
校內:109年09月30日
三、應備文件、資料
1、申請書
2、在學證明
3、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
4、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5、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6、印領清冊。
7、切結書。
四、請至教務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