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12-04 13:48:45 點閱:823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9年12月1日移署移字第10901254501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 三、本(109)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3,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 四、有關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110年2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31日(星期三)止,請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 五、請參閱附件或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